事项名称:
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
适用的申请主体:
1、学龄前儿童2、失业人员3、其他老年居民
受理地点:
社区服务大厅
受理时间:
工作日 上午 8:30-11:00;
下午13:00-16:30
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(参加次年度居民医保)。
咨询电话:
81007618
办理时限:
当场受理
是否收费:
不收费
事务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工作:
一、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社区服务大厅窗口:
1、本人身份证(原 件)或户口簿(原件)
2、填写登记表,留好联系方式
3、申请人选择定点医院
二、工作人员要做的事情:
1、登陆居民医疗平台
2、输入人员信息办理新参保或续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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